中标公示时收到质疑,如何处理比较好?
中标公示期间质疑的处理有明确法律依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六十五条,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违法,有权向招标人提异议或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。这表明中标公示期内,利害关系人有权质疑中标结果。该法条适用于中标公示期质疑,前提是质疑主体为“利害关系人”,内容围绕招标程序合法性或中标结果公正性。质疑内容涉及程序违法或中标人资格不符的,招标人应依法调查并书面答复;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,可向监督部门投诉。因此,中标公示期间的质疑受法律保护,但需满足内容合法、程序合规、主体适格的前提,否则可能无效或被驳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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